標準編號DB62/T1603—2007
范圍:本標準規定了旱作玉米機械化保護性耕作的術語和定義、技術條件和安全要求。本標準適用于一年一熟平作區旱作玉米保護性耕作。
主要技術內容
1.作業條件
(1)深松作業(選擇性作業):應根據土壤情況,0—20厘米壤質容重≥1.2克/立方米,黏質土壤容重≥1.45克/立方米的地塊,需要進行深松作業。深松作業時,應選擇機具適耕條件,一般土壤絕對含水率15%—25%為宜。作業時間在殘茬粉碎后表土作業前進行。要求不翻動土壤,不破壞地表覆蓋,深松深度穩定性≥80%。
(2)表土作業(選擇性作業):玉米收獲后,立即對殘茬進行檢查,當地表殘茬粉碎覆蓋量≥1.5千克/立方米(玉米單產500千克以上),或實施深松作業后需進行表土作業。作業時,土壤絕對含水率15%—25%為宜。表土作業根據殘茬處理方式,可以在秋季殘茬粉碎還田后或春季播種前進行;實施深松作業的地塊應立即進行。一般情況下,作業深度為5—7厘米。
2.安全規則
(1)安全防護罩未合上前禁止啟動機器,機器運轉時,禁止掀開或取下安全防護罩。
(2)作業時,禁止刀片打土。發現刀片打土,及時調整限深輪高度。
(3)作業中禁止倒退,轉彎時應將秸稈還田機提起,起落要平穩。
(4)作業時應注意田間障礙物,及時清除機具纏草。
3.作業質量指標
(1)本標準規定的作業質量指標是在下列一般作業條件下確定的,秸稈還田機在麥類秸稈含水率為10%—25%,玉米秸稈含水率為20%—30%的條件下作業。
(2)合格切碎長度:麥類≤150毫米,玉米類≤100毫米。
(3)切碎長度合格率≥90%。
(4)殘茬高度≤80毫米,≤150毫米(麥茬地夏玉米免耕播種)。
(5)拋撒不均勻率≤20%。
(6)漏切率≤1.5%。

